当事人伪造样本欲逃避债务 南天专家推翻结论慧眼辨真伪

  • 文书案例
  • 2023.05.25
  •        编者按:文书鉴定中,最重要的两样东西一是检材二是样本。只有具备鉴定条件的检材和样本,专家才能做出最为公正客观的鉴定意见,否则稍有不慎,鉴定意见可能就完全不同。
           一笔6万欠款,拖到债主去世还没还
           2000年,赖某以买房钱不够为由,向黄某借了6万元并写下欠条,但欠条上并未写明欠款归还日期。2010年开始,黄某多次向赖某催讨欠款,但是赖某却一直借故推脱。2015年,黄某病重住院,再次要求赖某归还欠款,赖某却依然拒不还钱。
           2016年,黄某因病逝世,赖某仍未归还6万元欠款。2017年,黄某妻子向赖某讨要欠款,赖某却否认借钱一事,说自己也没有写什么欠条,无奈之下,黄某妻子将赖某告上法庭,要求偿还欠款。
           首次鉴定欠条为假,重新鉴定推翻结论
           法院在受理此案后,赖某要求进行笔迹鉴定,并提供了与欠条同时期的样本,法院遂委托某司法鉴定中心对欠条上赖某的签名进行鉴定,经过比较检验之后,该司法鉴定中心作出了欠条上的签名与样本的签名非同一人所写的鉴定意见。
           黄某妻子在得知这个结果后,立刻向法院提出异议。为了慎重起见,法院重新委托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这一次,黄某妻子拒绝使用第一次委托时赖某提供的样本,而是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让赖某当场写下数十个签名样本。
           南天所在受理委托后,立刻安排文检专家进行笔迹鉴定。在鉴定过程中南天所文检专家发现,赖某在法庭上写的数十个签名样本,运笔很慢,书写熟练程度很低,极有可能是赖某在知晓法院收集其字迹样本用于鉴定之后,故意伪装签名。
           另一方面,南天所文检专家发现在诉讼前期,法院寄给赖某的《送达回证》和《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上赖某的签名运笔较快,书写自然、正常,证明赖某有快速书写的能力,这两个签名具备鉴定条件,在经过双方的质证后,双方均同意将这两份文件上赖某的签名作为样本使用。
           南天所文检专家在经过客观、全面、认真的比较检验后,排除了之前其他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影响,认为该检材字迹与样本字迹充分反映了同一人的书写习惯,赖某当庭书写的样本与欠条上签名存在差异是由于故意伪装书写所致,并非本质上的不同,最终南天所文检专家做出了“检材上的字迹均是赖某书写”的鉴定意见并被法院采纳,法院做出了公正的判决。
           伪造样本欲逃避债务,南天专家慧眼辨真伪
           本案中,赖某为了逃避债务,选择了伪造样本,但是这一切却逃不过南天所文检专家的一双慧眼。在往期的南天实录里我们曾说过,一个人的书写习惯并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书写习惯是人们通过反复练习和书写实践形成的固定的书写活动方式,其实质是人的大脑皮质高级神经系统的一种反射活动,能够在人手写的各种笔迹中得到反映,即使书写人有意改变或在不利书写条件的影响下形成的笔迹,也能反映书写习惯。书写习惯的反映性、稳定性和特殊性是进行笔迹鉴定的科学依据,妄图伪造笔迹逃脱法律制裁,这种行为在科学面前也只是自欺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