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锤定音:不是肇事逃逸,而是故意杀人!

  • 痕迹案例
  • 2023.05.19
  •        编者按:凌晨的一起肇事逃逸案,经过一层层抽丝剥茧之后,竟然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专家利用综合技术手段,最终还原案发现场,本期南天实录,和你一起揭开这起案件的幕后真相。
           去而复返,嫌疑人被当场抓获!
           2017年9月8日凌晨5时许,深圳交警接到报案称,龙华区大浪街道某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1人当场死亡,车辆肇事逃逸。警方立刻出动,指派事故民警前往事发路段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
           在案发现场,民警发现了死者及多处血迹、油污痕迹。根据死者身上遭到碾压的情况及附近的车辆痕迹,警方初步判断,这可能是一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警方立刻调取了周围的摄像头影像资料,试图找到案发期间的嫌疑车辆。
           很快,警方就通过附近的监控录像锁定了一辆轻型货车,很有可能就是这辆车造成的这起交通事故。警方立刻在全市各大交通要道设卡布控,大范围搜寻这辆轻型货车。
           然而,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犯罪嫌疑人熊某某居然“自投罗网”了。在警方设卡布控的时候,熊某某驾驶着轻型货车回到了案发地,据推断,可能是熊某某为了确认遭碾压者是否完全死亡才回到现场,车上甚至还装载着他前一天买来的准备带回老家给孩子玩的玩具。
           警方立刻逮捕了熊某某,并委托南天司法鉴定所对这起交通事故进行鉴定。
           疑点重重,是肇事逃逸还是故意杀人?
           从表面上看,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根据熊某某的口供称,案发时他驾驶着轻型货车,准备偷偷将一堆垃圾倒在案发路段的一处拐角,却被死者发现,情急之下,他立刻启动车辆离开了现场,并未察觉到车前有人,也没有听到任何声音。
           但是根据警方获得监控录像显示,熊某某的车辆进入拐角后,车灯多次亮起和熄灭,而死者李某走到货车前方时,手电筒也多次亮起和晃动,显然两者有着较长时间的接触,熊某某不可能没有看到李某。但是由于摄像头的位置比较偏僻,并未拍到两人交涉的画面,所以警方也无法完全确认情况是否如此。
           另外,在熊某某的车前挡板上及车门,有着多处油污痕迹,在车辆其他部位,也发现了血迹和不明毛发,足以证明这辆轻型货车撞死了人,而且撞人的时候,与死者应该也有多次接触。
           事实与犯罪嫌疑人熊某某的口供有着很大的出入,案件也充满了不少疑点。另外警方在查阅熊某某的案卷时,发现熊某某曾经因抢劫罪被判入狱3年,综合以上的种种迹象,警方怀疑此案并非交通肇事逃逸,而是涉嫌故意杀人!
           科室联动,完美还原现场!
           当南天所专家接到警方的委托时,第一时间给出了鉴定方案。由于警方要求南天所的专家务必还原现场的全部经过,南天所痕迹室、声像室、法医室多个科室联合出动,最终完美还原了现场!
           本案鉴定的第一步,是确认死者李某是否是被熊某某驾驶的涉案车辆碾压致死。南天所痕迹室和法医室的专家们提取了涉案车辆上的血迹,毛发,指纹及轮胎花纹等检材,与死者李某的DNA、指纹、伤痕进行了比对,很快确认了死者李某是遭涉案车辆碾压致死的事实。
           第二步,确认死者李某曾与熊某某多次交涉,并非熊某某口供中所说,并没有看到人或者听到声音。南天所声像室专家对涉案的监控录像进行了鉴定,尽管摄像头拍摄出来的画面十分不清晰,角度也极差,但是经过逐帧分析之后,确认了李某曾与熊某多次接触的事实。
           第三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确认熊某某是否故意碾压死者李某,故意杀人。南天所痕迹室的专家们提取了涉案车辆前挡板及车门上的油污痕迹,通过理化试验等一系列技术手段进行检测,虽然无法确认油污痕迹里的指纹是否属于死者李某,但是确认是由人体手部刮擦形成的,也就是说,死者李某极有可能在熊某某撞击前或者撞击时多次用手部去接触涉案车辆前挡板及车门。
           经过南天所专家一系列的鉴定之后,事实的真相已经呼之欲出:案发时,熊某某驾驶轻型车辆于案发现场偷偷倾倒垃圾,被正在修理厂内工作的死者李某发现后,两人产生争执,熊某驾车想要离开,李某多次试图用手阻拦车辆无果。在李某转身准备离开时,熊某某驾驶车辆撞向李某并碾压李某,导致李某当场死亡,熊某某驾车逃离现场。
           在收到南天所的鉴定意见后,警方刑事拘留了熊某某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熊某某死刑,缓刑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南天点评
           对某些复杂的案件,一定要综合应用各种技术手段,才能准确地还原案件的真实情况。在本案中,南天所动用了多个专业科室的专家力量,各方综合鉴定,根据多个鉴定意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最终才完美地还原了现场,“侦破”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