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硬,大概是人最后的倔强。嘴硬的人就像那煮熟的鸭子,就算你把刀架在它脖子上,它也得嘎嘎叫两声:“我还没熟透呢!”今天要分享的案例就是一个嘴硬的故事。
某年某月,南天所痕室受理一起委托:两车在高速上因超车疑似刮擦,交警要求痕迹鉴定专家对两车碰撞痕迹进行鉴定。到达鉴定地点时,当事双方均在场。专家首先询问了碰撞经过,随后对两车车身进行检验,其中一辆白车有多处刮擦痕迹,但根据双方说法,专家排除了这些痕迹。
经过进一步勘查,专家在白车的前保险杠上发现了清晰且有规律的刮痕,呈现出弧形线条状,但这显然不是轮胎刮擦形成的,因为轮胎花纹都是块状或粗条状,不可能形成这种痕迹。但白车车主坚持认为就是另外一辆车刮的自己,当时他也感受到了车辆抖动,但另外一位车主却极力否认,并对天发誓:“如果是我刮的,我就把轮胎给吃了!”
为了还原客观事实,专家对白车前保险杠上的弧形线条状进行了反复研究,并与疑似肇事车辆的左前轮轮胎进行了对比。该车是一辆越野车,轮胎花纹为粗大的块状,排除了胎面形成的可能性。但专家经过仔细观察,发现轮胎外侧胎壁上有两排规律排序的细小胎毛。经过放大镜观察,其中有十个胎毛有明显刮擦痕迹,而白车刮擦痕迹正好是十条弧形线,无论是种类特征还是个别特征都符合刮擦形成,最终鉴定专家给出两车发生碰撞,白车前保险杠上的痕迹由另一车刮擦形成的结论。
面对不容置疑的事实,肇事车主此时仍然嘴硬,不认可鉴定报告,亲自将车开到汽车修理厂进行了现场试验,结果实验结果正如专家所说,肇事车主终于心服口服。
在痕迹鉴定中,敏锐的观察力是破解案件的重要能力之一,关键性证据往往都藏在不起眼的地方,但痕迹鉴定专家们能够将其一一发现,最终还原客观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