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多次损伤致死 主次责任需分清

  • 法医案例
  • 2024.01.04
  •        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而交通事故中涉及多次损伤致人死亡的案件也时有发生。此类案件中,多次损伤致死类案件死者的死亡原因、致伤方式及成伤机制的是本类鉴定的难点问题。由于鉴定结论直接影响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赔偿及刑事责任判定,因此又是该类鉴定的焦点问题。
           某年某月,张某骑电动自行车时被一辆轿车碰撞,导致张某倒地,被后方一辆货车碾压致死,经南天所法医专家鉴定,轿车及货车共同导致张某死亡。
           某年某月,李某骑自行车时被一辆货车碰撞倒地,随后遭到三车先后碾压致死,经南天所法医专家鉴定,货车不是造成李某死亡的主要原因,其他三车中两车为李某死后碾压,与李某死亡无直接因果关系。
           某年某月,王某在路边行走时,被一辆摩托车碰撞倒地,被四辆汽车先后碾压死亡,经南天所法医专家鉴定,王某是被第一辆车碾压致死。
           以上案例,均为交通事故中多次损伤致人死亡案件,但案件的鉴定意见却有着巨大差别。为什么说交通事故多次损伤致死属于难点问题?
           1、事故发生的过程往往缺乏清晰视频监控资料,难以反映死者多次损伤过程中状态。
           2、交通事故损伤往往呈现多发性、多样性,致伤方式及成伤机制较难分析。
           3、伤者往往在短时间内遭受多次损伤。
           4、鉴定结果直接与经济赔偿、刑事责任判定相关,风险较大。
           但对南天所法医室来说,在处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已经在实践中基本形成处理本类案件的一套方法,并且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并且已经在一系列涉及多次损伤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为办案机关办理案件提供了科学、客观的依据。
           从2021年起,法医科室勇于创新,不畏困难,开始尝试本类案件的鉴定,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通过跨学科分析,涉及传统法医病理学、法医损伤学及生物力学、法医现场学等多学科综合分析;跨科室合作,法医科室、痕迹科室相互配合,人伤与现场、车辆痕迹相结合分析等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攻克了多次损伤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中死亡原因、致伤方式及成伤机制的鉴定难点问题。
           一直以来,南天所都坚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有我精、人精我新”创新理念,不断提高鉴定水平,将“客观事实还原者”的办所宗旨贯彻在司法鉴定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