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驾危害大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而毒驾更是人人喊打的违法犯罪行为。但很多司机不知道,服用某些药物后开车,其危险性不亚于酒驾、毒驾。2026年2月,公安部正式发布《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GA/T 2372-2026),将于6月1日起全国实施。新规首次将用药导致的困倦、嗜睡、反应迟钝等状态,明确纳入疲劳驾驶认定范畴,"药驾" 正式被纳入交管部门严查范围。
据南天所中心实验室鉴定专家介绍,在检验毒驾及酒驾相关案件时,鉴定人员往往会遇到没有检出毒品或酒精成分的情况,但能检出安定类药物或安眠药成分,这些成分可能导致人体反应迟钝、嗜睡、困倦。
一、新规解读:"药驾" 为何被纳入疲劳驾驶?
此次公安部发布的疲劳驾驶新规,最大亮点是告别单一"时长判定",升级为 "驾驶行为+生理状态+生活轨迹"的三维综合认定体系。
新规明确:交通事故发生前10分钟内,驾驶员出现双眼完全闭合≥2 秒、精神恍惚、注意力无法集中、反应迟钝等状态,将直接认定为疲劳驾驶。而这些症状,正是服用部分药物后的典型副作用。
在事故调查或路面执法中,交警可通过医疗记录、用药清单、药店购药记录等轨迹信息,追溯驾驶员是否服用过可能导致嗜睡、眩晕的药物。一旦确认,将直接按 "疲劳驾驶" 从严处罚。
二、警惕!这 7 大类药,吃了千万别开车
世界卫生组织曾列出7类在服用后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它们分别是:
1、抗组胺药(抗过敏药):含扑尔敏、苯海拉明等成分,常见于感冒灵、新康泰克、维 C 银翘片等复方感冒药。会抑制中枢神经,引发嗜睡、困倦、视力模糊、反应迟钝。
2、镇静催眠药:如安定、氯硝安定、佐匹克隆等。诱导睡眠,残留效应强,易致瞌睡、乏力、宿醉感,停药数日内仍有影响。
3、抗抑郁、抗焦虑药:如舍曲林、氟西汀、阿米替林等。可引发头晕、震颤、乏力、嗜睡,严重影响判断力。
4、解热镇痛药:如布洛芬、双氯芬酸钠等。可能出现头晕、幻觉、视力模糊、精神涣散。
5、降压药与抗心绞痛药:如硝苯地平、普萘洛尔、硝酸甘油等。易致头痛、眩晕、低血压、视物不清。
6、降血糖药:如格列齐特、消渴丸等。可能诱发低血糖,出现头晕、手抖、出冷汗、意识模糊。
7、部分抗菌药与止咳药:含可待因、右美沙芬的止咳药,或部分抗生素。可致嗜睡、头晕、定向障碍。
三、安全驾驶提示
看说明书:服药前查“不良反应”,有“服药后不得驾驶”提示,坚决不开车。
告知医生:就诊时说明“需开车”,请医生避开嗜睡类药物。
错峰用药:需服禁驾药时,停药24小时后再驾车。
拒绝侥幸:“吃半片没事”是误区,药物反应因人而异,药驾等同违法。
6月1日新规实施后,药驾将被精准监管,这既是对交通秩序的规范,更是对每一位出行者的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