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咨询   招聘信息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在线受案
     留言咨询
1.所长简介
2.法医鉴定
3.法医精神病鉴定
4.文书司法鉴定
5.痕迹鉴定
6.声像资料鉴定
7.司法会计鉴定
8.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电话:0755-82996989
传真:0755-82996083
Email:ntmj@nantian.org
 当前位置 > 首页 > 在线服务 > 留言咨询
 
 

访客姓名:
 邹平 留言时间:  2012-2-7 19:03:33
电子邮件:
  来自哪里:  深圳
留言内容:
你好,请问公民个人没有报案,可以直接以个人身份委托你所对是否轻伤作鉴定吗?还是一定要由派出所来委托,谢谢。
管理员回复:
您好!轻重伤鉴定要通过派出所委托,本所不受理轻重伤个人委托。
访客姓名:
 康丹 留言时间:  2012-1-30 10:33:04
电子邮件:
 924911301@qq.com 来自哪里:  山西
留言内容:
左足皮肤脱套伤。 左足多发骨折,血管神经肌肤受损伤。 颜面部、背部烫伤。 可以自行 属于几级伤残,理应赔付多少钱?
管理员回复:
您好;法医学伤残评定必须根据损伤当时情况,并对伤残者进行系统检查后,才能评定其等级。仅靠以上介绍难以做出准确的评价。赔偿金额应该根据当地工资标准计算。谢谢咨询
访客姓名:
 吴是 留言时间:  2012-1-9 15:58:53
电子邮件:
 wushi1212@126.com 来自哪里:  深圳
留言内容:
工伤鉴定个人委托你们这里能做是吗?手腕柯力氏骨折能否评上级?怎么收费啊
管理员回复:
我所可以进行工伤、交通事故伤鉴定,接受多种委托方式,个人也可以委托鉴定。法医将依据国家标准评定伤残等级,可携带X光片、CT片或相关资料来我所向法医咨询,也可先行致电:0755-82929528、82929526、82929551、82929525法医临床鉴定室咨询。
访客姓名:
 王先生 留言时间:  2012-1-2 23:23:49
电子邮件:
  来自哪里:  揭阳市
留言内容:
贵所据《文件制成时间鉴定作业指导书》和《墨迹色阶检验作业指导书》作出的鉴定意见书中,检测发现墨迹的色阶值相差190(14016一13826),该字迹的书写时间差应该是多久?请告知。谢谢!
管理员回复:
根据司法鉴定保密规定;请由委托法院与本所文件检验室联系。请理解,谢谢查询。
访客姓名:
 小小 留言时间:  2011-12-29 13:14:03
电子邮件:
  来自哪里:  深圳
留言内容:
你好。我是因为一次车祸腰出了点问题。医检查是腰肩盘突出。这可以鉴定吗
管理员回复:
可以进行鉴定,具体情况请联系82929551.谢谢
访客姓名:
 呵呵 留言时间:  2011-11-10 16:23:51
电子邮件:
  来自哪里:  江苏
留言内容:
鉴定一份借条的书写时间。您回复需要提供同时期、同种墨水的样本以进行比对,如果提供符合鉴定条件的样本有难度,经委托方同意,也可采用我所样本库中的样本(须来函确认)。 现我方同意使用你所样本库的样本,对方不同意,人民法院告知我们因为双方意见不一致,人民法院不能同意使用你所样本库的样本,因此人民法院不能出具函确认采用你所样本库的样本。 请问,我们提供不了同时期、同种墨水的比对样本,人民法院也不同意使用你所样本库的样本,不出具函确认采用你所样本库的样本,在这种情况下,还能鉴定出该借条的书写时间吗?谢谢
管理员回复:
您好,依照司法鉴定规范,委托方需要提供司法鉴定所需的鉴定材料,并且承诺提供材料(样本)的真实性。如果委托方一时无法提供进行司法鉴定所需的材料(原件),我方会等待委托方补充材料,直至符合鉴定条件。在具备开展司法鉴定条件以前,我方不能给出鉴定结论。
详情请致电我所文书检验鉴定室0755-82929582、82996009、82929581、82929580李老师
访客姓名:
 呵呵 留言时间:  2011-11-5 13:02:23
电子邮件:
  来自哪里:  江苏
留言内容:
您回复鉴定形成时间需要提供同时期、同种墨水的样本以进行比对,如果提供符合鉴定条件的样本有难度,经委托方同意,也可采用你所样本库中的样本(须来函确认)。 请问委托方同意是什么意思?现在我们是被告,同意采用你所样本库的样本,但是原告不同意,请问这种情况下还可以采用你所样本吗?
管理员回复:
委托方是指审理案件并委托本所鉴定的人民法院。如果双方意见有分歧,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决定。
访客姓名:
 王琳 留言时间:  2011-11-4 16:12:54
电子邮件:
 807278209@qq.com 来自哪里:  深圳
留言内容:
我在深圳发生交通事故,我是城市户口,请问你们是否可以做伤残鉴定,收费标准是多少?多久能出鉴定报告?请尽快回复邮件,谢谢!
管理员回复:
您好!我所法医临床鉴定室进行工伤、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等司法鉴定,此类鉴定预收700元鉴定费,请备齐鉴定所需资料,我所将会在满足鉴定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出具鉴定报告。详情请致电:0755-82929528、82929526、82929551、82929525法医临床鉴定室咨询。
访客姓名:
 刘小姐 留言时间:  2011-11-2 22:23:54
电子邮件:
  来自哪里:  深圳
留言内容:
您好,我是烧伤患者,07年事故,09年做的伤残鉴定。现在可以做后续治疗费用的鉴定吗?贵所可以做这项鉴定吗?
管理员回复:
您好!可以进行这项鉴定,由于目前法医并不了解您的烧伤所在部位(如面部及肘部),请携带相关资料来我所法医临床鉴定室,请法医进行烧伤部位检查。仍有不明可致电:0755-82929528、82929526、82929551、82929525法医临床鉴定室咨询。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次:1/72页 共有648项 转到

Copyright © 2008-2012 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101832号
联系电话:(0755)82996989 传真:82996083  Email: ntmj@nantian.org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5003号爱地大厦西座17楼 邮编:518045  技术支持 龙脉科技  访问人数: